6月24日
記者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
(資料圖片)
近日南寧市首筆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成功放款
放款金額37萬元
期限24年
靈活就業人員
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
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是南寧市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的又一利民舉措,該政策將年滿18周歲、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靈活就業居住且現未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各類人員(含港澳臺人員、符合自治區和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引進政策的海外人才)納入了住房公積金保障體系的范疇。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年公布的繳存上下限之間自主確定繳存基數、月繳存額。該政策實施以來,南寧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持續增長,截至2022年6月17日,全市累計1877名靈活就業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金額1491.44萬元。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申請?
記者了解到,靈活就業人員從開設個人賬戶起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比商業貸款利率更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減少利息支出。
辦理方式及流程
1.網上辦理:靈活就業人員(證件類型為身份證)可通過南寧公積金中心個人網廳辦理開設個人賬戶。
2.柜臺辦理: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材料到南寧公積金中心各服務網點申請→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簽訂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協議→經辦服務網點審核無誤的開設個人賬戶。注:每月26日至月末為繳存托收記賬時間,網上和柜臺均不辦理個人賬戶設立。
3.柜臺辦理申請材料:
(1)靈活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港澳人員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人員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本人I類銀行卡(用于辦理繳存托收)。
注意事項
1.曾在單位繳存的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已辦理了集中封存,符合靈活就業人員開戶條件的,開設自愿繳存個人賬戶后,原單位繳存的個人賬戶將與自愿繳存個人賬戶合并。
2.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先辦理靈活就業繳存個人賬戶封存,封存后單位可申請將個人賬戶轉移到單位管理戶,合并后繼續繳存(由繳存單位按單位新增人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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