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在微信群發表情包“開玩笑”而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法院經審理認為,從微信群內的前后聊天內容來看,雖未發現被告帶有明顯主觀惡意而發布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但每個人的容忍度和接受度不同,當開玩笑引起對方不適時,開玩笑就已超過合理的限度了。被告在微信群發布包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在原告已明確提出異議后,被告理應及時賠禮道歉并及時撤回已發布的表情包,但被告仍持無所謂的放任態度,實屬不當。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刪除表情包并向原告書面道歉。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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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將他人照片做成表情包群發
韋先生和袁先生通過參加單身微信群相識,并線下多次參加微信群主組織的打麻將、外出旅游等娛樂活動,雙方較為熟悉。
某日,袁先生將微信圈內其他群友拍攝的一張韋先生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且配文字“花姑娘滴干活”,并先后發布在雙方共同所在的三個微信群。
韋先生心生不悅,立即在群內回復“滾”“小心被告,律師在此”等表達不滿,并且私信袁先生,“你等著接律師函吧”“不是開玩笑的”“啥都敢來,啥都敢加”。
因對方無視其不快和制止,并拒絕道歉,韋先生將袁先生起訴至人民法院。
是開玩笑,還是侵害名譽權?
韋先生認為,袁先生編輯其肖像為表情包并在多個群里發布,還添加“花姑娘滴干活”的文字,是侮辱行為,有損個人形象,韋先生無法接受并已經造成其精神上的困擾。
袁先生則辯稱,兩人原本關系比較密切,使用韋先生表情包,主觀上是好友間開玩笑,并無侮辱韋先生的本意;從其他群友的留言中,可以看出客觀上也未造成韋先生社會評價的降低。
報道截圖(來源:白鹿視頻)
法院:開玩笑不能超過合理限度,否則構成侵害名譽權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原告同意,擅自制作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并添加文字“花姑娘滴干活”;被告稱系朋友間的開玩笑,從微信群內的前后聊天內容來看,雖未發現被告出于帶有明顯主觀惡意而發布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但當開玩笑引起對方明顯不適時,這個玩笑就已超過合理的限度了。
原告已明確提出異議后,被告理應及時賠禮道歉并及時撤回已發布的表情包,但被告仍持無所謂的放任態度,實屬不當。
據此,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袁先生限期將內含原告韋先生肖像的表情包刪除,并向原告韋先生書面道歉。
案件生效后,執行過程中,涉案微信群已解散,被告向原告進行了書面道歉。
法官:侵害名譽權后應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六里人民法庭副庭長金宇杰介紹: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應當根據行為人是否實施了侮辱和誹謗等毀損名譽的加害行為、毀損名譽的行為是否指向特定的人、毀損名譽的行為是否為第三人所知悉、是否造成受害人客觀社會評價降低的損害后果等因素認定。民事主體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要求賠償損失。在互聯網時代,名譽權等精神人格權易遭受侵害,其損害后果通常具有易擴散性和不可逆性。受害主體就侵權行為提出異議后,侵權人應及時更正或刪除并主動道歉,將對受害主體名譽權的侵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本案中,被告在原告明確提出異議后,卻仍然持無所謂的放任態度,沒有積極采取措施降低其侵權行為對原告的影響,既失去了友情,也涉及侵權,實屬不當。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六里人民法庭副庭長金宇杰
有人說,真正的朋友,就是那個能包容你一切的人。確實,朋友之間適當開玩笑,可以活躍氣氛,拉近彼此關系。但是朋友間的玩笑一旦過度,就會變成捉弄,引起對方不適,甚至可能侵害名譽權。
這里,特別提醒社會大眾,開玩笑要把握一個“度”字。一旦超過合理限度,就會導致對方的不適,這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可能構成侵害名譽權。侵權人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開玩笑”不能成為“免責金牌”。
極目新聞綜合上海浦東法院微信公眾號、白鹿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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