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湖北日報訊 (記者劉宇、通訊員高峰)8月7日,省住建廳與省人社廳聯合發布《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市政工程實行工程款支付擔保,保障施工企業工程款和農民工勞務報酬權益。
近年來隨著城市發展,房屋市政工程建設規模逐漸擴大,問題也隨之而來。尤其是建設工程中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日益突出。工程款支付擔保,指建設單位向承包企業提供由金融機構開具的擔保文書“即保函”,若建設單位沒有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則由保證人按保函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辦法》明確,工程款支付擔保范圍包括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工程結算尾款等除工程質量保證金之外的所有應付款項,包含農民工工資等人工費;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價款的10%。政府投資項目必須落實資金或者明確資金來源,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對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承包合同價款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含5000萬元)或建設工期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建設項目,工程款支付擔??梢詫嵭蟹侄螡L動擔保。
監管方面,要求各級住建部門將未上傳工程款支付擔保資料的列入重點檢查對象,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追究法律責任。各級住建部門、人社部門要落實聯合懲戒機制,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納入國家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并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
關鍵詞:
凡注有"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或電頭為"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的稿件,均為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并保留"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的電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