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統一全區生育保險政策
【資料圖】
■提高生育醫療費用的限額支付標準。其中,單胎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提高1500元
■新增門診產前檢查納入生育保險保障范圍
■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享158天生育津貼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 羅琦 通訊員 歐韋韋)8月15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獲悉,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于日前正式印發,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暫行辦法》統一規范了我區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打通了影響全區范圍內生育保險待遇跨市域結算的障礙和壁壘,解決不同統籌地區之間政策不統一、待遇易攀比問題,有利于進一步健全我區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更好維護女職工生育保障權益,促進婦女公平就業。
《暫行辦法》首次統一全區生育保險政策,在參保繳費、享受條件、待遇標準、經辦管理等方面作了統一規定。其中,國家機關、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群團機關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按0.4%執行,其他用人單位按0.5%執行。自治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等情況,適時調整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各統籌地區可設置兩年過渡期,逐步調整至全區統一的繳費比例。
同時,《暫行辦法》刪除了“違反國家和自治區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實施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治療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等的醫療費用”等條款,在遵守國家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大前提下,取消了部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限制性條件,提高政策包容性,推動發揮生育保險對支持適度生育的基礎性、長期性制度保障功能。
在穩步提高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方面,《暫行辦法》對生育醫療費用實施分類保障進行了明確規定:
一是提高生育醫療費用的限額支付標準。其中,單胎順產和難產的,在原北部灣經濟區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上分別提高1500元,達到4500元和5500元;對多胞胎順產和難產的,分別提高1000元,達到5000元和6000元;懷孕未滿4月流產的從原800元提高至1000元,滿4月流產的從原1500元提高至2000元;輸卵管復通術從1500元提高至2000元。
二是新增門診產前檢查納入生育保險保障范圍。調整增加職工門診產檢待遇,即女職工懷孕后在門診產檢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周期內統籌基金按70%比例報銷,不設起付線,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500元。在提高原限額支付標準的同時,新增門診產檢的費用保障,進一步降低生育成本。
三是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在國家法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30天,達到128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長30天達到158天,進一步均衡用人單位負擔,更好促進婦女公平就業。此外,難產或施行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生育津貼。
四是診治產科等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可以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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