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舉行“昆明市中心城區開發強度管理”新聞發布會,根據《關于加強昆明市中心城區開發強度管理的通知》,把中心城區開發強度細化為五級分區,其中明確新建城鎮住宅用地最高強度分區的基準容積率為2.8,容積率上限為3.1。
本次強度分區及管控綜合考慮城市風貌特色、地理區位、交通條件、產業發展、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的綜合承載能力,同時結合城鎮住宅用地和商業、商務金融用地的地塊規模、軌道站點、周邊道路、住宅戶型大小綜合確定地塊開發強度。相比過去的用地開發強度控制,保證了指標的合理性與科學性。
此次僅針對城鎮住宅用地和商業、商務金融用地兩類進行管控,這兩類用地占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最大。本次采用分區分類的差別化管理,把中心城區細化為五級強度分區:臨湖區域、生態敏感區域等劃定為強度一區;臨山區域、城市大型公共開敞空間周邊區域、大型文體設施周邊區域等劃定為強度二區;以城鎮住宅、生活服務為主的區域劃定為強度三區;片區組團中心、TOD綜合開發區域、綜合交通開發樞紐等區域劃定為強度四區;城市核心區、高強度開發的地標節點區域(如巫家壩核心區、老城核心區、呈貢核心區高鐵站周邊區域等)劃定為強度五區。
本次強度分區及管控建立“強度分區+基準容積率+修正影響系數+容積率上限”的地塊強度計算規則,按照“宜高則高、宜密則密、宜低則低、宜疏則疏”的空間形態引導原則,根據強度分區基準容積率和容積率上限進行分級管控,城鎮住宅用地最高強度分區的容積率上限為3.1,商業、商務金融用地最高強度分區的容積率上限為5.5。
新規還結合昆明市軌道交通建設情況,充分考慮軌道站點周邊區域的綜合開發,統籌土地開發利用與交通承載的關系,通過軌道站點修正系數的設置,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增強區域經濟活力。(劉婷婷 徐曉俊)
關鍵詞: 實行五級管理 中心城區開發強度 容積率上限 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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