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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挪車,但還沒開出兩米就與隔壁停放的車輛發生碰撞,于是心生一計呼叫外援到場“頂包”……近日,佛山禪城公安在處置一起交通事故過程中,發現并果斷處理一名酒后“頂包”嫌疑人,最終酒后肇事男子與“頂包”男子雙雙被拘。
“阿Sir,我的車在停車場被撞了。”事發當天凌晨,市民何女士報警求助,稱自己停放在南莊一夜宵店門前的車疑似被隔壁的一輛越野車剮蹭,但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需要民警到場。
接報后,禪城交警迅速趕到現場調查,只見何女士的小型汽車左側后車門處有長達一米的刮痕,而旁邊停放的越野車右側車頭大燈也因為碰撞出現脫落。經對圍觀群眾、當事人的詢問及事故現場的走訪調查,民警判定了該輛越野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然而,當交警要求駕駛員配合調查時,附近圍觀的群眾卻出現了不一致的聲音。首先,車輛的所有人余某第一個站出來否認是自己開車,并相當“配合”地說出是朋友林某一時好奇開的車,才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而當民警對林某進行單獨詢問時,他先是低聲承認,但面對民警的一連串問話時,他卻支支吾吾,一直無法完整敘述出事故發生的全過程。
見狀,執勤交警向林某普及提供虛假證言的法律后果,在一番深思熟慮后,林某說出了背后的真相。“我是接到朋友電話,才從家里趕過來的,事故發生時我壓根就不在現場。”林某交代,當天凌晨他在家中接到了余某的緊急求助電話,通知他立即趕到夜宵店,并向民警承認是自己駕駛的越野車輛。當時,林某見事故并沒有造成嚴重后果,而且與余某又以兄弟相稱,沒多想便答應了,直到民警向其充分講解后,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最終主動坦白。
在查清事實后,交警對駕駛員余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余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144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后,余某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林某因替他人“頂包”,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200元。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景瑾瑾 通訊員 禪公宣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朱嘉樂
校對 | 朱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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