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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 通訊員萬青 舒捷)日前,黃岡市人民政府與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黃岡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暫行規定》,要求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做到“有案必出”“出聲出力”。
來自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全市七月份共開庭審理30件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0件,出庭應訴率100%。
曾幾何時,在俗稱為“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于種種原因,或“羞于出庭、怠于出庭”,或“出庭不出力、出庭不出聲”,“民告官不見官”情況較為常見。
為此,黃岡市司法局多措并舉,推動“一把手”出庭應訴常態化,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實質性化解行政糾紛,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發揮“頭雁”效應。去年以來,共有兩位副市長、兩位市政府副秘書長代表黃岡市政府出庭應訴,以黃岡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達到100%。黃岡市政府領導帶頭出庭應訴逐步成為常態,有效提高“關鍵少數”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強化督導考核。黃岡市司法局加強與法院常態化溝通聯系、共享信息,全面掌握全市行政訴訟案件數據,加強行政機關負責出庭應訴工作的督促落實。每月月初,以市委依法治市辦名義將上月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向各縣市政府和市直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通報。今年以來,共發出通報函和督辦函104份。同時,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依法治市年度考核。
開展約談問責。擬近期召開2023年上半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約談會,由市政府領導約談上半年出庭應訴率排名靠后的縣級政府分管領導,進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對出庭應訴工作的重視程度,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新出臺的《黃岡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暫行規定》對未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及在出庭中違規違紀的情形進行問責規定,倒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黃岡市司法局局長董成鋼介紹,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的提升,讓“民告官”不再“難見官”,使更多的“關鍵少數”出庭、出聲、出解,增強了“絕大多數”對政府部門的信任與理解,展示了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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