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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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山西太原柳巷水果撈攤主一方向拒絕購買47元水果撈的女孩致歉,“那天不應該對孩子說難聽的話,希望你們能接受。”拒買水果撈的當事人父親常某某表示,“我和我姑娘接受你們的道歉,希望我們的家庭和孩子能回歸正常生活,感謝網民對我們的關注。”(據8月13日央廣網)
據前期流傳的網絡視頻顯示,一位15歲的女生在柳巷夜市購買水果撈,稱重后顯示一份水果撈價格為47元,15歲的女生覺得價格高,便拒絕付款,之后又被攤主要求購買,女生叫來自己的父親后,兩人被攤主罵“沒錢就不要把你家畜生放出來”,攤主還稱女生是“小三”。另據警方通報,女生的父親同樣罵了攤主一方,所以也受到了警方的處罰。
現在雙方和解,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網絡輿論導致雙方的壓力都很大,日常生活工作等受到了影響,所以想盡快平息了事。
從網絡輿論來看,攤主一家顯然承受的壓力更大一些。現在一方道歉另一方接受,不少網友依然不依不饒,其中根本問題就是,攤主到底有沒有短斤少兩,到現在依然沒有說法。如果商家明碼標價,沒有短斤少兩,切好后女生就不買了,就不能說商家完全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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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婦女報報道,當事女生稱,“我覺得也就一斤多,那么一點東西怎么夠兩斤半呢?”女生父親質疑重量問題,提出拿到其他商家的秤上稱一下時,遭到水果撈店家工作人員拒絕和阻攔。
如果當時市場監管部門介入,看攤主有沒有欺詐行為、有沒有強買強賣,把事件的來龍去脈弄清楚就好了。如果商家有違規行為,就依法處理,如果沒有,就還其清白。這是遺憾之一。
另一個遺憾之處,47元錢就鬧這么大的風波,雙方都受到行政處罰,真的非要鬧到這一步嗎?
一般來說,人們希望商家用真誠服務換人心,生意不成仁義在。做生意,有舍才有得,為了幾十元錢這么短視真不應該。另一方面,如果當時女孩父親來之后,雙方能心平氣和,理性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徑,也不會鬧得不可開交,事件升級。
一方道歉,另一方接受,對此網友也要理性看待,尊重他們的選擇。其一,這里面涉及未成年人,要保護好未成年人的隱私,不要隨意傳播現場視頻;其二,雙方在爭吵時,相互吐口水的行為不對,網友在網上“吐口水”同樣不對,更沒必要網暴任何一方,要知道,這是違法甚至犯罪行為。
47元的水果就鬧這么大,這就提醒,不管發生任何爭端,有關部門要平息輿論,首先要弄清楚緣由。按警方的通報,夜市管理人員當時已到現場進行過調解,他們也有責任保障消費者和商家的權益,現場就應該弄清楚真相。警方再根據情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才能得到公眾認可。
8月9日有媒體報道,太原市迎澤區柳巷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稱,目前正與派出所和市場監管局配合溝通,后續會統一向外公布結果。
總而言之,事件可能趨于平息,但真相還是應該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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