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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7日電 (焦磊)據商務部消息,7月6日,世貿組織投資便利化談判召開大使級會議。會上,談判聯合協調人智利駐世貿組織大使博薩和韓國駐世貿組織副代表樸正城發布聲明,宣布《投資便利化協定》文本談判成功結束。各方積極認可結束文本談判重要意義,高度贊賞中方在推動談判過程中發揮的引領作用。世貿組織總干事伊維拉出席會議,中國常駐世貿組織大使李成鋼參加會議并發言。
《投資便利化協定》是全球首個多邊投資協定,主要規則包括提升投資政策透明度,簡化行政審批程序,促進跨境投資便利化合作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等。該協定將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資便利化水平,推動全球投資更加順暢流動。
商務部世貿司負責人對《投資便利化協定》意義、主要內容和對中國企業的影響等進行解讀。
關于談判成果的重要意義,該負責人表示,《投資便利化協定》是全球首個多邊投資協定,將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資監管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進一步提振全球投資者信心,推動全球投資穩定增長。同時,該談判成果有利于彌合南北發展不平衡問題。《投資便利化協定》談判由發展中成員發起,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世貿組織成員支持,發展中成員貢獻了超過70%的案文提案。根據談判成果安排,《投資便利化協定》將為有需求的發展中成員提供相應技術援助,幫助其提升履行協定能力,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
《投資便利化協定》將對我國企業產生哪些影響?商務部世貿司負責人表示,投資便利化談判參加方涵蓋歐盟、日本、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亞和尼日利亞等110多個世貿組織成員,覆蓋多數中國投資較多的歐洲、南美、亞洲和非洲國家。投資便利化協定將簡化參加方投資審批程序,提升投資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為我國企業對外投資提供更多保障。
同時,《投資便利化協定》生效后,將成為參加方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的國際條約義務。參加方應確保其投資監管措施符合其國際承諾要求。如國內企業發現所在國監管機構未履行其條約義務,可向所在國監管部門提出咨詢,提醒其履行該協定規定義務,或將相關情況反饋我國商務部。商務部將視情提出關注,敦促相關成員履行該協定紀律,保障我國企業合法權益。
(責編:喬業瓊、呂騫)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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