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3日電 (楊曦、實習生劉文靜)4月13日,國新辦舉行第十四場“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市場監管總局局長羅文表示,市場監管總局遵循數字經濟發展規律,不斷提升對互聯網平臺的常態化監管水平。
羅文介紹,下階段,將重點采取五方面的措施,不斷提升對互聯網平臺的常態化監管水平,引導互聯網平臺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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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強化規則制度供給,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健全數字經濟領域基礎性規則制度,完善指南、指引、標準等配套制度,以公開公正透明的規則制度向市場釋放清晰明確的信號,以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
二是推進監管機制建設,促進互聯網平臺監管高效協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分層分級、層級對應的監管責任制度,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等綜合協調機制作用,完善跨部門綜合執法,探索建立區域一體化溝通協調和對接合作機制。
三是創新常態化監管模式,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合規管理主體責任。抓住合規管理的關鍵環節,按照可操作、可實現、可檢查原則,健全互聯網平臺合規風險動態管理機制,制定細分領域合規評價指標,完善政府部門抽查考核、日常監管、正向激勵、違規處罰等措施,推動互聯網平臺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
四是加強數字化建設,提升智慧監管能力和水平。積極探索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互聯網平臺監管執法中的應用,加快建設國家網絡交易監管平臺,加強全網監測預警和風險防控,重點增強穿透監管能力,實現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快速響應、及時處置,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五是優化服務舉措,更好釋放數字經濟發展動能。以全國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為抓手,支持鼓勵地方創新監管和服務模式,積極培育網絡經營主體,促進產業集群發展,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同時,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向開放、創新、賦能方向發展。
“市場監管總局在工作中堅持規范監管和促進發展并重,通過執法不斷優化平臺經濟領域市場競爭的秩序,進一步激發平臺企業和平臺內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甘霖介紹,綜合運用多種常態化反壟斷措施,能推動提升平臺經濟領域競爭的層次和水平。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不斷完善制度規則。市場監管總局修改了《反壟斷法》,增加了《互聯網平臺反壟斷監管執法制度規則》。修訂完成了《禁止壟斷協議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等等配套的規章,進一步細化互聯網平臺反壟斷監管的具體規則,為經營主體提供更加清晰明確的行為指引。
第二,加強競爭合規的指導。在依法查辦壟斷案件的基礎上,督促全面停止“二選一”等壟斷行為,認真地落實整改措施,積極推動平臺企業加強合規建設,同時我們也注重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推動市場競爭秩序不斷優化。
第三,不斷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提出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效能。加強市場競爭狀況的評估和監測預警,完善預防性的監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互聯網平臺的壟斷風險,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為平臺企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責編:喬業瓊、呂騫)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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