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孕產補助怎么領?
一、施行時間
(資料圖)
該政策自2023年9月10日施行,因此需要在9月10日之后才能去申請
二、要看自己符不符合申領要求
點擊查看>>>申領對象、申領條件
注意:申請孕產補助應在女方懷孕滿24周至子女出生后180日內提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逾期申請的,屬地鄉鎮(街道)不予受理。
三、需要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孕產補助申請材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口簿(戶籍證明)、生育登記服務單(電子版)、夫妻共同生育現存活所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簿或《母子健康手冊》等能證明懷孕滿24周的醫學證明材料、浙江省社會保障卡銀行賬號(已開通并激活金融功能),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線上申領
注意:因遇信息系統故障以及需要現場核對資料等特殊情形,申請人可至屬地鄉鎮(街道)辦事窗口現場申請,填寫申請表格并核驗資料后,由工作人員將申請信息錄入信息平臺。
同一孩次的孕產、育兒補助只能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領一次,不能重復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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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核及發放方式申請對象提交申請后由鄉鎮(街道)工作人員開展資格初審,并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復核確認。對于申請對象出現特殊情形的,由區、縣(市)衛生健康局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上級政策指導意見后專題研究決定。補助資格確認工作一般自申請人提交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因申請材料存在疑點等原因向申請人或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以及組織開展專題判定的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經履行審核報批相關程序后,區、縣(市)衛生健康局將孕產、育兒補助一次性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浙江省社會保障卡銀行賬號,每季度集中發放不少于1次,原則上在下一季度季末前完成上一季度符合條件人員的補助發放。
溫馨提示:申請人應當依法、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在補助資格審核通過后補助資金發放前發現申請人存在偽造材料、冒領騙取補助等違法情形的,衛生健康部門有權終止補助發放,并按照規定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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