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通報,對無錫萬達電影城有限公司江陰店和江陰澤陽影院兩家影院作出警告及罰款 5000元的行政處罰。通報全文如下:
情況通報
2023年2月2日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無錫萬達電影城有限公司江陰店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其 APP 線上購票平臺上發現“3D 眼鏡自備或柜臺購買”的表述。同年2月20日,執法人員對江陰澤陽影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告示內、網絡介紹頁面及購票信息中均有“3D 眼鏡需自備或自購”等內容。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上述兩家影院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屬于利用合同格式條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六十一條第 (一) 項的規定,江陰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及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告誡:3D 眼鏡是觀看 3D 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提供 3D 眼鏡是觀影服務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影院對 3D 眼鏡的收費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江陰市市場監管局將結合“鐵拳”行動,持續開展全市影院專項執法檢查,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中消協:提供3D眼鏡是影院義務
今年春節檔電影上映期間就有不少影迷反應,部分電影院觀看3D電影時將不再提供免費3D眼鏡,觀眾需要自備或者現場購買。
中消協對此做出回應,3D眼鏡是觀看3D電影的基本設備,既然消費者購買了3D電影票,那么當事雙方就已經構成了合同關系。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因此,提供3D眼鏡是電影院的義務,電影院應保障消費者能夠順利觀看3D電影,如不提供則構成違約。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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