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周萍英
湖北省襄陽市一名男子救人溺亡后,谷城縣表彰其救人行為,但讓人意外的是,蓋章的單位——“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竟注銷多年。就此事件,極目新聞記者聯系谷城縣委宣傳部獲回應:該組織確實因未年檢而注銷。
(相關資料圖)
2020年5月,襄陽男子張文輝和朋友到谷城縣一景區游玩,吃過晚飯后,其中一名同伴在河邊落水,張文輝在救起同伴后因體力不支不幸溺亡。張文輝父母按照屬地化要求來到谷城縣委政法委說明情況,填寫《見義勇為申請登記表》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2020年12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以〔2020〕3號文件作出《關于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的表揚通報》(以下簡稱《通報》):根據《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經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組織專家專題評審,決定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希望全縣各地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向張文輝同志學習。
當地對張文輝行為的相關回復
張文輝父母張傳兵、張智菊對《通報》內容不予認可,希望能“給張文輝評選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發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證書”,并因此向襄陽市政法委申請復核。
2021年1月,襄陽市政法委作出復核通知,要求谷城縣政法委(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重新調查,依法依規作出處理決定。
2021年6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作出谷義會〔2021〕1號《關于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的決定》《關于張傳兵、張智菊請求對張文輝的行為重新作出處理的決定的回復》,認為張文輝救助他人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但綜合事發前后的情況來看,存在明顯瑕疵,故維持(谷義會〔2020〕3號)中關于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通報表揚的結論。
張文輝父母對此答復不予認可,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2022年11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再次作出“關于張傳兵、張智菊夫婦對其子張文輝見義勇為事件訴求的回復”認為:張文輝救人屬于法定救助義務,構不成見義勇為,鑒于張文輝在同行人員落水后有勇于救人的行為,出于人文關懷和人民情懷,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給予張文輝見義勇為行為的通報表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正確適度的褒獎。
谷城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尚曉紅介紹,見義勇為行為認定首先是符合社會正能量,見義勇為個人能夠對社會起到正面引導作用。由于張文輝在事發前有飲酒行為,且救助的是同行朋友,谷城縣委政法委、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經過現場求證和多次反復討論后,最終作出通報表揚(并頒發證書)而不是頒發先進個人證書。谷城縣委政法委對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作出的表彰等行為負責。
張文輝父母發現,“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已在2017年注銷,其通報表揚早已沒有法律效力。
8月2日下午,谷城縣委宣傳部回應極目新聞記者:該組織確實因未年檢而顯示注銷,但因當事人張文輝救人行為存瑕疵,影響其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其家屬在賠償方面提出的要求無法被滿足,進而導致事件被再次發酵。
據封面新聞報道,事件還原:
事發景區監控顯示,2020年5月31日凌晨,一名男子獨自劃著小船離開岸邊,之后跌落水中,在水面掙扎。岸邊另一男子見狀,躍入水中向落水者游去。施救者趕到落水者身邊之后,出現了十幾秒僵持,之后落水者游向小船,并攀爬上去。施救者則回頭向岸邊游,但在途中出現體力衰竭情況,反復劃動手臂卻無法前進,之后沉入水中。
視頻中的落水者是李明(化名),施救者是張文輝。
張智菊提供了一份警方告知家屬事件過程的錄音。錄音顯示,2020年5月30日下午,李明、李軍(化名)邀請張文輝到當地一處私人承包的景區游玩,當晚9時許又有其他朋友到達,之后一起吃燒烤、喝酒。其中,張文輝喝了2兩白酒和少量啤酒,李明、李軍也各自喝了酒。三人聊天到凌晨,之后相約到河邊準備洗身上的汗水。期間,李明自行劃船時落水,張文輝從岸邊下水救人時遇難。李軍因不會游泳一直在岸邊,李明因黑暗中對水面恐懼,未對張文輝施救。
(綜合中國網、封面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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