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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孫逢辰
7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新增“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相關規定。
新修改的條例明確,支持推動基層立法聯系點與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等融合建設,深入聽取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和有關方面對法規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應當加強立法智庫建設,通過聘請立法顧問、設立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等方式,發揮專家在立法論證咨詢、立法理論研究和立法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作用。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作出明確部署,基層立法聯系點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應運而生、蓬勃發展,成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載體。
湖北是全國較早探索實行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的省份,第一批9個基層立法聯系點設立于2009年。2015年7月,襄陽市人大常委會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確定為首批四個基層立法聯系點之一。
截至目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共設立了省級立法聯系點19個,橫向實現所有市州全覆蓋,縱向實現所有行政層級全覆蓋。全省13個有立法權的市(州)普遍對基層立法聯系點進行擴充調整,目前全省已有國家、省、市(州)基層立法聯系點150個。
“我省立法條例于2001年制定,2015年作了修改,對規范地方立法活動、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綜合法規處負責人說,此次修改新增“基層立法聯系點”相關內容,踐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有利于發揮聯系點“橋梁紐帶”作用,使立法更好體現民意,集中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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