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借條就可以不還錢嗎?法院:原被告互認就要還
2023-07-09 16:50:33 來源:極目新聞
(資料圖片)
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實習生 汪旸
找好友借錢,沒打欠條,如果不歸還被訴至法院,會如何判決?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沒有借條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因原被告說法可以互證“借錢”行為,法院判決必須歸還欠款。
案情顯示,2016年12月,何某找好友周某借款10000元,基于朋友間的信任,周某未讓何某出具借條,也沒有約定借款期限和利息。后經周某催討,何某分2筆向周某返還借款共5000元,剩余5000元何某一直未予返還。因多次與何某協商無果,周某遂訴至法院。
仙桃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周某僅提供了電話錄音,無其他相關證據予以佐證。但在法院依法向被告何某送達文書時,其對該筆借款的事實和金額予以確認,周某提供的證據與何某的自認能夠相互印證。因此,雙方之間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周某要求何某返還5000元借款的訴訟請求。
辦案法官介紹,在本案中,原告雖沒有借條,但在法院與被告的溝通過程中,被告詳細陳述了整個借款過程,使得法官根據經驗法則、邏輯規則進行判斷,并據此認定雙方的借款事實。
法官提醒,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要注意留存好相應證據,例如借條、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以便降低訴訟風險,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借款人也要樹立誠信意識,方能“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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