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邱睦 通訊員徐春想 郝麗萍)網絡女主播和直播中認識的一名男子交往,未婚先孕。女子生下孩子后,男方卻不愿意承擔撫養責任。近日,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經過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調解,男方需支付撫養費到孩子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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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女主播張蘭(化名)和男子李明(化名)通過直播間相識。李明看到張蘭的直播后,心生愛慕,頻頻在直播間打賞,并私信張蘭。
在李明的攻勢下,24歲的張蘭答應了李明的交往請求,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不久后,兩人開始同居生活。
2021年,張蘭意外懷孕,9個多月后產下一子,但兩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同居后不久,張蘭發現李明沉迷網絡賭博,為此欠下了近20萬元的外債。“我也曾多次勸說過他,但是他就是不聽。”張蘭說,雙方為此經常發生爭執。
深感遇人不淑,2022年底,張蘭向李明提出分手。“他對孩子的撫養費一分錢沒出。”張蘭說,她多次找李明協商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均沒有達成一致。
2023年3月,張蘭一紙訴狀遞交到蔡甸區法院,要求李明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直到兒子18周歲。
蔡甸區法院受理后,立即組織雙方調解。承辦法官黃愛國介紹,經過法院調查,目前雙方的小孩未滿2歲,且一直由張蘭撫養。作為汽車銷售經理的李明,年收入約25萬元,名下有一套商品房。“雖然男方經濟條件更好,但孩子年幼,且母子之間感情更好,繼續由張蘭撫養有利于健康成長。”黃愛國說。
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為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孩子的實際需要、撫養情況等因素,經過與雙方多次協商,最終達成一致協議,調解協議約定,孩子由張蘭撫養,李明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至李江18周歲時止。
法官還對李明進行了訓誡,今后,除按時支付撫養費外,還要在工作之余關心關注孩子的成長、教育,承擔其應盡的職責。
黃愛國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孩子的父母如果怠于履行撫養義務或監護、教育職責,不僅阻礙子女的健康成長,還會因觸犯《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
“近年來,未婚生子引發的各種糾紛比往年有所增加。”黃愛國表示,“雖然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但并不意味著法律鼓勵倡導未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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