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供圖
【資料圖】
手腕被咬傷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張揚
近日,市民羅女士向極目新聞熱線反映,她的孩子在擼寵物豬時被咬傷,多次和商家溝通,對方都不肯承擔相關賠償責任。極目新聞記者就此咨詢相關律師,律師表示《民法典》有明確規定,商家的一些免責條款無效。
4歲女兒擼豬被咬傷
羅女士說,1月29日,她帶4歲女兒到漢口壹方南館的白日夢擼豬社玩耍。門票149元,時長90分鐘,喂小豬的食料每份另收9元。孩子在喂食過程中,被小豬咬傷右手腕。店員說小豬都打過狂犬疫苗,只用擦碘酒消毒即可。但自己不放心,帶女兒去打了狂犬疫苗,共花費1723元。
羅女士表示:“我們從開始玩到被咬,根本沒店員和我說小豬可能會咬人。要是知道豬會咬人,我肯定不會帶孩子去玩。”更讓羅女士氣憤的是,事后她多次找商家協商賠償事宜,起初對方以已提前告知為由拒絕賠償,稱她們簽過知情同意書??蓪嶋H上因店員疏忽,根本沒有拿出知情書讓她們簽署,現場的監控錄像可以證明。
后來,羅女士提出商家存在過失責任,應退還門票費用149元、承擔全部的接種疫苗費用1723元以及補償部分營養費和交通費等1450元??缮碳抑辉赋袚皟蓚€費用,且前提是羅女士刪掉網帖和評論。
小豬都已接種狂犬疫苗
2月13日,極目新聞記者來到正在營業的白日夢擼豬社。室內空間較大,有兩名員工坐在沙發上陪著十多頭小豬,個頭都不大,和一般的小型寵物犬差不多。
店員表示,店內的小豬都非常健康,打過狂犬疫苗,只要按店內提示來做就不會有危險,被咬的可能性極低。即使真的被咬,只要擦碘伏即可。同時,店員拿出一張《擼豬須知》通知書。
該通知書有11點注意事項,其中第8點提示小朋友全程需佩戴手套,請勿把食物拿在手上直接喂食,建議把食物丟在地上讓豬進食,盡管被咬風險極低,但仍需要顧客知悉并自行承擔相應風險。萬一被咬傷,商家會幫顧客用碘伏消毒,無需注射狂犬疫苗,如果顧客仍希望注射疫苗,就需要自行承擔費用。
記者詢問之前是否發生過小豬咬人的事,店員未作正面回答。隨后,記者多次撥打羅女士提供的商家負責人電話,均未接通或被掛斷。
雙方正在協商賠償金額
記者又聯系了壹方南館商場方面負責處理此事件的工作人員。其表示,她當時參與了部分調查,了解事情的經過。羅女士所說的基本屬實,但某些方面可能存在認知偏差。比如羅女士認為商家故意撒謊,稱讓羅女士簽了知情書。但監控錄像顯示,因為當時要游玩的人較多,導致店員疏忽而沒有提供知情書。其實商家會讓每個顧客都簽知情書,所以就以為讓羅女士簽過,并非故意撒謊。
該負責人表示,商家也并非拒絕承擔責任,只是在賠償金額上未和羅女士達成一致,商家對于營養費的認定上與羅女士存在差異。
羅女士昨日對記者表示,因沒有精力與商家反復溝通,最后協商為商家賠付1500元,以及價值300元的商場電影券和飲品券。
商家有關免責條款無效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高蕾律師表示,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明確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若能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高律師解釋,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商家無法提供證據證實羅女士的小孩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就應對羅女士一家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小孩被咬后注射狂犬疫苗和相關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營養費和交通費均屬合理費用,至于具體金額雙方可以協商。
另外,店員未讓羅女士簽署知情書,相當于沒有盡到告知義務,而且就算簽了,某些條款也可能是無效條款。比如第八條有關其“不承擔顧客要求去打狂犬疫苗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的內容,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屬于無效條款,不會對消費者的正當權利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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