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李楊
離除夕還剩不到兩天,廣西靖西一名男子卻因在朋友圈發布侮辱性話語被行政拘留10日,只能在拘留所里過年了。事后,男子表示十分后悔。
1月28日,男子魏某看見有交警正在路上執勤查車,便用手機拍下執勤過程,發到朋友圈。魏某朋友圈截圖顯示,魏某拍攝的視頻中,幾名交警穿著警服和反光衣正在路面執勤,魏某在朋友圈附言辱罵執勤交警為“狗漢奸”。
魏某朋友圈截圖(圖片來源:靖西公安公眾號)
1月29日晚,靖西公安公眾號發文,1月28日11時許,靖西市公安局新靖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該朋友圈。經線索摸排,28日17時,民警鎖定嫌疑人并將其傳喚到公安機關。經查,魏某是靖西市祿峒鎮人,今年52歲。魏某對自己發布視頻辱罵民警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靖西公安發布的視頻,魏某交代,他在朋友圈發布交警查車視頻,并附有侮辱性的語句辱罵執勤交警,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事后十分后悔,希望廣大市民、群眾以他為戒。
目前,靖西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對魏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針對尋釁滋事的行為,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網絡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需要遵紀守法,針對一般的尋釁滋事行為,公安機關一般只作行政處罰,不會上升到刑事犯罪,但針對情節惡劣的尋釁滋事行為,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靖西公安提醒,網絡法治化治理,既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更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實現依法治網,需要互聯網的管理者、網站主辦者以及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建設和努力。請廣大市民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共同維護綠色網絡。
離除夕還剩不到兩天,廣西靖西一名男子卻因在朋友圈發布侮辱性話語行拘留10日,只能在拘留所里過年了。事后,男子表示十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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