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紅網時刻新聞6月25日訊(記者 肖依諾 通訊員 朱鋒云)近日,郴州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庭審評議暨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專題培訓在北湖區法院舉行。此次活動通過“庭審觀摩+專題評議”的方式,旨在進一步規范庭審程序,提高法官庭審駕馭能力,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全市法院刑事審判資深審判員、區、鄉鎮、街道禁毒干部、區直中心學校師生代表200余人觀摩了此次庭審,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余人受邀參加觀摩。
“現在開庭!”隨著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3月11月,吸毒人員李某在郴州市三里田劉某的出租房內,向被告人何某購買毒品,并轉給何某260元錢,其中200元為買毒品的。被告人何某將購買的毒品送至劉某出租房內,并三人一起吸食。
作為審判長,北湖法院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譚輝嫻熟地主持庭審活動,訴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圍繞定罪量刑、證據事實和法律適用等有序進行舉證、質證,充分發表意見。
經過一個小時的審理,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何某犯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庭審結束后,由兩級法院資深審判員組成的評委團對本場庭審開展了評議座談會。會上,大家暢所欲言,圍繞案件談體會、講心得,圍繞庭審指不足、提建議,圍繞自身找差距、促提升。
“此次庭審庭前準備充分、庭審程序規范,法官庭審駕馭能力精湛、應變能力靈活,整個庭審秩序井然、節奏流暢。合議庭人員普通話標準,語言規范,分工明確。尤其是最后的法官寄語非常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非常好。”郴州中院員額法官羅志衛表示。
郴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華玉在充分肯定郴州法院的庭審和評議效果的同時,提出以庭審觀摩+專題評議的模式開展學習、培訓、交流、研討,是對刑事審判培訓模式的探索,是案例式教學、實戰型練兵的創新模式,是郴州全市法院深入開展崗位技能大練兵的重要舉措,不僅提升了法官、書記員的審判素質和庭審能力,同時也為刑庭全體干警搭建了一個交流審判經驗與互相學習進步的平臺,要把這種培訓模式常態化堅持下去。
王華玉要求,刑事審判庭要常態化開展觀摩庭審,認真查擺審判工作中存在的細節問題和薄弱環節,努力提升庭審規范化水平,促進郴州全市法院整體審判質效不斷提高。
關鍵詞:
凡注有"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或電頭為"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的稿件,均為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并保留"實況網-重新發現生活"的電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