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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成結構是什么?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組織嗎?
2023-05-11 14:41:44 來源:律速網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是:委員三至九人,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指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組織,在基層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導下進行工作,用調解的方法解決一般的民事糾紛和輕微的刑事案件。經調解自愿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自覺履行。
法律依據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
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除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或者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的以外由群眾選舉產生,每三年改選一次,可以連選連任。
多民族居住地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中,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不能任職時,由原選舉單位補選。
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嚴重失職或者違法亂紀的,由原選舉單位撤換。
關鍵詞: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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